上 海 市 企 业 标 准
Q/TKGS02-2008
水 表
2008年6月1日发布 2008年6月1日实施
米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发布
Q/TKGS02-2008
前 言
本技术标准是根据GB/T778.1-2007/ISO4064-1:2005《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一部分:规范》;GB/T778.2-2007/ISO4064-2:2005《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二部分:安装要求》;GB/T778.3-2007/ISO4064-3:2005《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三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JJG162-2007《冷水水表》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制定的。本标准主要是针对本公司生产的真兰(Zenner)产品,对真兰(Zenner)产品的命名方式按照我国的习惯作了一些修改,其余参照国家现行规定。
本标准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米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米诺测量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技术部归口管理。
本技术主要起草人:虞小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真兰(Zenner) 冷水水表、热水水表的产品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及运输贮存。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高工作压力为1MPa,高允许工作温度冷水水表为30℃,热水水表为90℃的各种水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78.1-2007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一部分:规范
GB/T778.2-2007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二部分:安装要求
GB/T778.3-2007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三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GB/T191-2000 包装、标定、贮存规则
JB/T9329-199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JJG162-2007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JJG164-2000 液体流量标准装置
3 产品的代号及命名
3.1 真兰系列产品的代号及命名(见表1)
表1
代号 命名
MTK 多流干式冷水水表
MTW 多流干式热水水表
MNK 多流湿式冷水水表
ETK 单流束冷水水表
ETW 单流束热水水表
RNK 活塞式水表
3.2 真兰系列产品的功能及其它代号的含义(见表2)
表2
代号 命名
S 轻型结构
L 塑料壳体(铜壳体省略,不标注)
AM 有防磁功能
N 可带远传功能
I 有远传功能
RP 液封式
3.3 水表口径代号、口径、常用流量、测量范围、长度及连接螺纹(见表3)
表3
水表口径代号DN 口径mm 常用流量Q3m3/h 流量范围R 长度mm 连接螺纹
DN15 15 2.5 80 80 110 115 130 165 170 190 G3/4
DN20 20 4.0 80 110 130 165 175 190 195 G1
DN25 25 6.3 80 225 260 G1 1/4
DN32 32 10 80 230 260 G1 1/2
DN40 40 16 80 245 260 300 G2
3.4 真兰系列产品其他功能代号的含义(见表4)
表4
代码 含义
MG 玻璃表盖(塑料表盖省略,不标注)
10L 每个脉冲10升水
100L 每个脉冲100升水
3.5 真兰系列产品的命名方式
真兰系列产品的命名方式一般为:
示例:MTK-L-AM DN15 L165mm
表示:多流干式冷水水表、塑料壳体、具有防磁功能、水表口径为15mm、其长度为165mm。
4 技术要求
4. 1 计量特性
4.1.1水表代号和常用流量(Q3)
水表按常用流量Q3(以m3/h表示)及Q3与小流量Q1的比值标志。
常用流量Q3的数值应从下列值中选取:
1.0 1.6 2.5 4.0 6.3
10 16 25 40 63
100 160 250 -- --
4.1.2测量范围
测量范围由Q3/ Q1的比值确定,其数值应:
10 12.5 16 20 25 31.5 40 50 63 80
100 125 160 200 250 315 400 -- -- --
注:选取较高的比值可以覆盖其余较低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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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过载流量Q4 m3/h
过载流量由下列确定:
Q4/Q3=1.25
4.1.4 分界流量Q2 m3/h
分界流量由下式确定:
Q2/Q1=1.6
4.2 大允许误差
4.2.1相对误差(∑)
相对误差以百分数表示:
∑= V i –V a
V a
式中:
Vi——指示体积
Va——实际体积
4.2.2低区的大允许误差
水温在额定工作条件规定范围以内时,以小流量Q1与分界流量Q2(不包括Q2)之间的流量排出的体积的大允许误差为±5%。
4.2.3高区的大允许误差
以分界流量Q2(包括Q2)与过载流量Q4之间的流量排出的体积允许误差:
水温≤30℃时为±2%:
水温>30℃时为±3%。
4.2.4 误差的符号
如果水表测量范围内所有误差的符号都相同,则至少其中的一个误差应小于大允许误差的二分之一。
4.2.5 使用中的大允许误差
使用中水表的大允许误差应为4.2.2和4.2.3给出的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4.3 水表的工作压力
水表的高允许工作压力为1.0MPa。
4.4 水表的工作温度
冷水水表的大允许工作温度为30℃;
热水水表的大允许工作温度为90℃。
4.5 压力损失
额定工作条件下的大压力损失应不超过0.063 MPa。
4.6 指示装置
水表的计数器为指针、字轮组合式。字轮为白底黑字。但标度小于1 m3的字轮为白底红字。指针为红色,其指示标度小于1 m3。字轮上数字的高度不小于4mm。字轮上所有的数字应向上移动,数字进位应在其相邻的下一位数字显示其行程的后的十分之一时完成。指针应按照顺时针的方向旋转。每一分格值代表10 nm3,其中n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标度基本单位为“m3”,标志在标度盘上或靠在字轮旁。在计数器中应附加有一个指示始动流量的元件。
指示装置应能指示相当于在常用流量下工作至少1999小时的体积而不会回零。
4.7 检定标度
检定分格值应符合:1×10 n、2×10 n或5×10 n。
计数器小位圆标度的主分格上,可作出2,5或10等份的细分格作为检定标度,上述Q/TKGS02-2008
细分格不应标志数字。
检定标度的细分格应足够的小,以保证检定时的精确度不低于0.5%(每一次次读数允许有不超过小分格间距之半的读数误差,以及小流量试验 所需时间不超过1小时30分)。
4.8 调整装置
水表可以配置一个调整装置,允许将所指示的体积调整到实际体积。当误差调整装置由外部调整时,在调整装置旁应标有“+”或“-”符号。
4.9远传输出系统
水表可以配置远传输出系统;
水表加上远传输出装置后,不应改变水表的流量性能。
远传输出装置可以安置在水表体内或指示装置内或者配置在外部。
4.10 材料
在工作范围内的水温变化,不应损害用于结构的材料。与流经水表的谁接触的全部材料必须无毒和无污染。水表应用强度适合其使用的材料制成。
水表的指示装置应由透明罩(玻璃或其它材料)加以保护,还可用一个适宜的水表盖提供进一步的保护。
4.11 过滤器
水表的进水一方应有过滤器。
4.12 逆流时的工况
当受到意外逆流时,水表应不损坏。
4.13封印
水表应有防护装置,封印后,在水表正确安装好之前和之后,如不破坏这防护装置,就不能拆开或改变水表及其调整装置。
4.14标记
所有水表都必须清楚的、永久的在外壳、指示装置度盘或一个铭牌上集中或分散标志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厂名或商标;
b. 制造年份和编号;
c. 测量单位m3;
d. Q3,Q3/ Q1的比值(可用R表示);
e. 流动方向;
f. 字母V或H,如果水表只能在垂直或水平位置工作;
g. 温度等级:如果不为T30,应表明。
5 试验方法
出厂水表在通过型式评价后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试验,客户有特殊要求除外。
5.1外观检查
4.6、4.7、4.8、4.9、4.11、4.13和4.14,用常规方法进行检查。
5.2 示值误差试验
5.2.1 试验条件
水表检验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并获得有效认可,检验环境及检验条件应符合JJG162-2007的规定。
5.2.2 试验流量
一般情况下,水表应在常用流量Q3、分界流量Q2和小流量Q1三个流量点进行检验,实际流量值应分别控制在:
a. 0.9 Q3 --- Q3之间;
b. Q2 ---1.1 Q2之间;
c. Q1 ---1.1 Q1之间;
5.2.3 示值误差计算
水表的示值误差按4.2.1方法计算,并应满足4.2.2、4.2.3、4.2.4的要求。
5.3 密封性试验
水表应能承受压力为1.6MPa持续1分钟的试验,而无泄漏、渗漏或损坏。
6 合格判定
不能同时满足5.1、5.2、5.3要求的不得出厂,客户有特定要求的除外。
7 包装和运输贮存
7.1 包装
水表包装应符合GB/T191-2000的规定或客户的要求。外包装上需有许可证标志、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
7.2 运输
运输:轻装、轻放、不能日晒雨淋。
7.3 贮存
水表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5℃~50℃且空气中不含腐蚀性的介质的场所。